友善列印電子雜誌網站搜尋網站導覽推薦好友與我們聯絡語言選擇

 

資 料 私 隱 政 策

歡 迎 閣 下 瀏 覽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網 站 的 資 訊,享 受 網 站 提 供 的 樂 趣。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參 照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例 第 486 章 《 個 人 資 料 ﹙ 私 隱 ﹚ 條 例 》 的 規 定 制 定 本 資 料 私 隱 政 策 。 該 條 例 訂 明,提 供 資 料 的 人 士 有 權 向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查 詢 是 否 持 有 其 個 人 資 料,並 有 權 索 取 這 些 個 人 資 料 的 副 本 , 及 加 以 修 正 。

瀏 覽 本 網 站 的 人 士 一 般 毋 須 披 露 任 何 個 人 資 料 , 便 可 隨 意 閱 覽 資 訊 。 但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亦 會 視 乎 需 要 , 收 集 閣 下 的 個 人 資 料 作 指 定 用 途 , 而 每 次 記 錄 前 均 會 預 先 通 知 閣 下 。 我 們 尊 重 閣 下 的 私 隱 權 , 並 會 竭 盡 所 能 提 供 各 種 溝 通 途 徑 , 確 保 閣 下 的 個 人 私 隱 得 到 適 當 保 障 。 所 有 為 指 定 用 途 而 蒐 集 的 資 料 , 使 用 完 畢 後 即 會 被 毀 滅 或 處 理 至 無 法 識 別 。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作 出 本 聲 明 , 作 為 保 障 閣 下 私 穩 的 承 諾 。 下 文 清 楚 列 明 本 網 站 收 集 資 料 及 傳 送 的 方 法 , 然 而 ,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不 會 就 各 連 結 網 站 的 私 隱 保 障 程 序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。

記 錄 精 靈 ( Cookies )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會 利 用 閣 下 的 IP 地 址 判 斷 伺 服 器 的 操 作 問 題 及 管 理 本 網 站 。 閣 下 的 IP 地 址 可 協 助 我 們 識 別 閣 下 , 以 及 收 集 一 般 瀏 覽 網 站 人 士 的 統 計 分 析。 此 外 , 我 們 亦 會 利 用 瀏 覽 者 記 錄 精 靈 ﹙ cookies ﹚ 傳 送 閣 下 感 興 趣 的 資 料 。

閣 下 可 在 瀏 覽 器 設 定 每 次 接 收 瀏 覽 者 記 錄 精 靈 ﹙ cookies ﹚ 時 , 須 預 先 徵 詢 是 否 願 意 接 受 該 信 息 。 此 外 , 本 網 站 還 提 供 多 種 表 格 , 方 便 閣 下 查 詢 資 料 和 服 務 、 參 加 比 賽 、 玩 遊 戲 , 以 及 傳 送 電 郵 信 息 至 指 定 的 網 頁 。

本 網 站 刊 登 的 廣 告 或 會 使 用 瀏 覽 者 記 錄 精 靈 ﹙ cookies ﹚ , 這 類 廣 告 橫 額 使 用 的 記 錄 精 靈 ﹙ cookies ﹚ 與 本 網 站 其 他 部 分 的 記 錄 精 靈 不 同 , 所 得 資 料 亦 由 廣 告 公 司 使 用 ,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無 法 取 閱 資 料 內 容 。 廣 告 公 司 收 集 資 料 時 , 必 須 遵 照 該 公 司 的 私 隱 政 策 進 行 。

個 人 資 料 之 使 用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會 收 集 瀏 覽 者 的 聯 絡 資 料 , 如 電 郵 地 址 或 普 通 地 址 , 及 一 般 瀏 覽 網 站 人 士 的 統 計 分 析 , 如 年 齡 、 居 住 地 區 及 旅 遊 經 驗 等 。 我 們 將 會 為 履 行 法 定 責 任 而 利 用 有 關 資 料 。 表 格 內 的 聯 絡 詳 情 , 將 會 用 於 傳 送 推 廣 資 料 和 訊 息 予 閣 下 。 如 果 所 得 資 料 須 於 稍 後 時 間 公 開 ,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會 以 不 記 名 方 式 保 密 , 確 保 不 會 披 露 資 料 來 源 , 同 時 會 預 先 通 知 閣 下 。 此 外 , 閣 下 也 可 選 擇 「 退 出 」 , 不 再 接 收 任 何 郵 件 。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更 會 利 用 搜 集 所 得 的 瀏 覽 網 站 人 士 統 計 分 析 , 同 時 參 考 閣 下 瀏 覽 本 網 站 的 習 慣 , 度 身 設 計 一 個 能 配 合 閣 下 興 趣 的 資 訊 展 示 方 式 。 搜 集 所 得 資 料 經 彙 總 整 理 後 , 將 供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與 廣 告 商 共 同 使 用 。 此 外 , 閣 下 也 可 選 擇 「 退 出 」 , 不 再 接 收 任 何 郵 件 。

當 閣 下 瀏 覽 本 網 站 時 , 我 們 的 伺 服 器 軟 件 會 記 錄 閣 下 電 腦 的 域 名 。 我 們 亦 會 追 查 閣 下 所 瀏 覽 的 網 頁,藉 此 測 量 上 網 瀏 覽 量,了 解 本 網 站 各 部 份 的 受 歡 迎 程 度,收 集 若 干 關 於 瀏 覽 者 的 一 般 資 料,以 及 彙 總 整 理 統 計 資 料。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收 集 的 資 料 只 供 上 述 用 途。個 人 資 料 不 會 向 任 何 第 三 者 披 露,以 下 情 況 除 外:

  •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為 執 行 一 般 工 作 而 須 以 保 密 方 式 向 代 理 人 作 出 的 披 露,工 作 包 括 資 料 管 理 及 派 發 宣 傳 資 料 等。
  • 法 例 規 定 作 出 的 披 露。
  • 根 據 閣 下 的 選 擇 傳 送 推 廣 資 料 給 表 格 指 定 的 人 士。

資 料 保 密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將 會 採 取 合 理 步 驟,確 保 所 收 集、使 用 或 披 露 的 資 料 準 確、完 整 及 經 常 更 新,並 儲 存 在 只 准 授 權 人 士 進 入 的 保 密 環 境。然 而,我 們 不 能 保 證 不 會 有 任 何 第 三 者 入 侵 電 腦,竊 取 資 料,或 不 會 有 任 何 人 擅 自 取 閱 資 料。

退 出

假 如 閣 下 不 想 接 收 關 於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的 發 展、活 動 及 宣 傳 計 劃 的 最 新 資 訊,可 以 利 用「退 出」選 項,又 或 隨 時 要 求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刪 除 閣 下 的 紀 錄。如 選 擇 退 出,請 在 下 面 輸 入 閣 下 的 電 郵 地 址,然 後 按 提 交 鍵

電 郵 地 址 :

聯 絡 網 站 的 方 法

閣 下 如 欲 查 詢 資 料 私 隱 政 策 、 本 網 站 的 使 用 程 序 、 聯 絡 本 網 站 、 查 閱 及 更 改 閣 下 的 個 人 資 料 , 請 聯 絡 :

網 站 管 理 經 理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
香 港 北 角 威 非 路 道 18 號
萬 國 寶 通 中 心 9 至 11 樓
電 郵 : webmaster@discoverhongkong.com , 傳 真 : +852 2503 6103

個 人 資 料 收 集 聲 明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會 不 時 收 集 閣 下 的 個 人 資 料 , 供 組 織 或 宣 傳 比 賽 或 活 動 之 用 ﹙ 「 活 動 」 ﹚ 。

收 集 和 使 用 個 人 資 料 目 的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可 使 用 收 集 所 得 的 和 閣 下 提 供 的 資 料 , 作 下 列 一 種 或 更 多 用 途 :
1. 識 別 閣 下 作 為 幸 運 抽 獎 或 其 他 宣 傳 活 動 的 參 加 者 ;
2. 聯 絡 閣 下 以 解 答 查 詢 , 通 知 閣 下 關 於 幸 運 抽 獎 / 推 廣 活 動 的 結 果 , 以 及 嗣 後 的 頒 獎 或 領 獎 安 排 ;
3. 宣 佈 及 公 佈 幸 運 抽 獎 / 推 廣 活 動 結 果 ;
4. 作 市 場 推 廣 及 宣 傳 之 用 ;
5. 供 識 別 及 核 對 之 用 ;
6. 作 我 們 本 身 內 部 記 錄 、 研 究 及 統 計 之 用 ; 以 及
7. 任 何 與 活 動 有 關 的 其 他 用 途 。

閣 下 不 一 定 要 提 供 資 料 。 然 而 , 如 閣 下 選 擇 不 提 供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, 閣 下 的 參 加 表 格 或 申 請 表 格 ﹙ 視 所 屬 情 況 而 定 ﹚ 將 不 獲 點 算 或 處 理 , 或 喪 失 幸 運 抽 獎 / 推 廣 活 動 的 參 加 資 格 。

資 料 保 密

閣 下 向 我 們 提 供 的 資 料 , 將 儲 存 在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辦 事 處 或 我 們 在 香 港 的 伺 服 器 內 , 只 供 我 們 的 獲 授 權 僱 員 及 承 辦 商 使 用 。 然 而 , 我 們 不 能 保 證 不 會 有 任 何 第 三 者 入 侵 電 腦 , 竊 取 資 料 , 或 不 會 有 任 何 人 擅 自 取 閱 資 料 。

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將 會 採 取 合 理 步 驟,確 保 所 收 集、使 用 或 披 露 的 資 料 準 確、完 整 及 經 常 更 新。

我 們 會 與 活 動 贊 助 商、認 可 代 理 人 或 承 辦 商 共 用 閣 下 的 個 人 資 料,供 有 關 活 動 的 頒 獎、領 獎 或 派 發 獎 品 ﹙ 如 適 合 ﹚ 之 用。如 閣 下 參 加 比 賽 或 推 廣 活 動,表 示 閣 下 明 白 及 明 示 同 意 上 述 各 項。

保 留 資 料

在 需 要 該 等 資 料 作 指 定 用 途 期 間 , 我 們 才 會 保 留 閣 下 的 個 人 資 料 。 我 們 亦 會 保 留 已 存 檔 的 個 人 資 料 作 統 計 用 途 。

閣 下 同 意

閣 下 一 經 提 交 有 關 參 加 表 格 / 申 請 表 格 , 即 表 明 表 格 中 向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提 供 的 一 切 資 料 , 均 屬 真 確 。 閣 下 同 意 ,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不 時 收 集 到 的 及 獲 閣 下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, 可 供 作 上 述 用 途 , 以 及 向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「 個 人 資 料 收 集 聲 明 」 及 「 資 料 私 隱 政 策 」 訂 明 的 人 士 披 露 。

請 亦 參 閱 我 們 的 「 資 料 私 隱 政 策 」 。

本 「 個 人 資 料 收 集 聲 明 」 及 我 們 的 「 資 料 私 隱 政 策 」 , 可 隨 時 修 訂 ,而 無 須 事 先 或 另 行 通 知。 如 有 修 訂 , 將 在 我 們 的 網 站 公 佈 。



 



最近更新日期2012年 5月27日
版權所有  © 2001 香港旅遊發展局
資料私隱政策 | 網站使用條款 | 聯絡我們 | 電子雜誌
以 800x600 解像度及 IE 6 / Netscape 6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


按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