閣 下 可 在 流 動 裝 置 上 以 獨 立 應 用 程 式 的 形 式 使 用 本 應 用 程 式
。
獨 立 應 用 程 式 :本 應 用 程 式 及 配 件 採 用 目
標 碼 ,不 可 分 開 應 用 或 發 送 於 多 過 一 個 裝 置 , 也不 可 連 接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使 用 ,
或 進 行 逆 向 工 程 、 分 拆 匯 編 或 分 拆 組 件 。
數 據 : 本 應 用 程 式 包 括 地 圖 、 文 本 資 料 等
數 據 , 只 供 閣 下 個 人 參 考 , 不 可 轉 售 。
只 供 個 人 使 用 : 閣 下 同 意 , 使 用 該 等 數
據 及 本 應 用 程 式 僅 限 於 經 授 權 許 可 的 個 人 及 非 商 業 用 途 , 而 不 可 用 於 提 供 服
務 、 分 時 段 共 用 或 其 他 類 似 用 途 。
包 括 該 等 數 據 在 內 的 應 用 程 式 是 照 「 原 樣 」 及 「 現 有」 情 形 提
供 。 我 們 並 不 而 閣 下 亦 確 認 我 們 並 無 就 應 用 程 式 的 準 確 性 、 完 備 性 或 可 靠 性 作
出 任 何 聲 明 或 保 證 , 或 提 供 任 何 擔 保 或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。 我 們 並 不 作 出 任 何 陳
述 或 保 證 應 用 程 式 並 無 任 何 缺 陷 、 錯 誤 、 遺 漏 、 病 毒 或 任 何 可 能 改 變 、 抹 除
、 增 加 或 損 壞 閣 下 的 軟 件 、 數 據 或 設 備 的 內 容 ; 一 切 數 據 只 供 閣 下 作 一 般 性
參 考 。 我 們 概 無 就 所 宣 傳 或 買 賣 的 任 何 產 品 的 適 售 品 質 及 是 否 適 合 作 任 何 特
定 用 途 而 作 出 任 何 形 式 明 示 或 暗 示 的 聲 明 或 保 證 。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, 因 使 用 或
未 能 使 用 該 等 數 據 或 有 關 應 用 程 式 或 該 等 數 據 有 任 何 錯 誤 或 遺 漏 , 以 致 閣 下
或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蒙 受 任 何 直 接 的 、 間 接 的 、 附 帶 的 、 特 殊 的 、 懲 罰 性 的 或 從
屬 的 損 害 賠 償 , 包 括 失 去 業 務 或 利 潤 , 即 使 我 們 已 獲 悉 有 可 能 出 現 該 等 損 害
賠 償 , 我 們 無 須 向 閣 下 或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承 擔 責 任 ﹙ 不 論 是 根 據 侵 權 法 或 合 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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